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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289号(杀扑磷等3种高毒农药采取禁用限用措施)
发布时间:2015-9-24    浏览次数:

 
 

核心提示: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和《农药管理条例》相关规定,在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,我部决定对杀扑磷等3种农药采取以下管理措施。


【发布单位】 农业部
【发布文号】 农业部公告第2289号
【发布日期】 2015-08-22
【生效日期】
【效    力】
【备    注】


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和《农药管理条例》相关规定,在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,我部决定对杀扑磷等3种农药采取以下管理措施。现公告如下。
 
 
  一、自2015年10月1日起,撤销杀扑磷在柑橘树上的登记,禁止杀扑磷在柑橘树上使用。
 
 
  二、自2015年10月1日起,将溴甲烷、氯化苦的登记使用范围和施用方法变更为土壤熏蒸,撤销除土壤熏蒸外的其他登记。溴甲烷、氯化苦应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。
 
 
  农业部
 
    2015年8月2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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